重箱出口转关操作流程(华南地区——CCT/SCT)

发布时间:09-04-13  来源:


 

1、启运地(华南地区)

1) 货主、货代或船公司向公共驳船经营人订舱。

2) 货主、货代或船公司安排提柜、装货并将重柜交返华南地区码头堆场。

3) 货主、货代或船公司自行或委托报关行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4) 公共驳船支线经营人负责办理整船货物的出口转关报关手续。(在申报系统中录入“班轮公司封条号码”)

5) 海关审核、放行后将整船出口转关单统一制作关封。(如发生海关查验,需及时更新封条号的条形码资料)

6) 装船完毕后,驳船公司需按要求及时提供本航次舱单、集装箱清单及对应的录入海关申报系统的封志号、抵港时间等信息给相关方,以便安排卸船及核对转关封志。

 

2、出境地(CCT/SCT)

1) 驳船抵港后,码头操作部安排卸柜的同时在船边验核各集装箱对应的班轮公司封条号及海关封条号并录入码头系统。

2) 驳船抵港卸箱后,船员将关封、船舶监管本送报关员向蛇口海关物流监控二科递单、签收、盖章。

3) 货主、货代或船公司根据二程船期委托报关部门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4) 报关员核对转关资料并制作装船单,在船代处电脑录入、发送后向蛇口海关物流监控二科申报。

5) 出境地海关接单、调阅电子数据、验核关锁、修改或补录出口船名航次装船单号后,向启运地海关发送货物到位核销电子回执、签注单证并放行。

6) 纸面放行条送码头操作部安排装二程船。

7) 货物实际离境后,出境地海关核销舱单,发送结关电子回执,启运地海关凭此办理出口货物结关、签发退税、结汇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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