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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深圳港赤湾港区突堤多用途泊位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深圳港赤湾港区突堤多用途泊位改扩建工程位于珠江口东岸,深圳市南头半岛的赤湾内,项目取消了原有突堤南侧14#~15#泊位进行填海造陆,对突堤外侧9#~13#多用途码头进行改扩建。突堤南侧填海总面积8.0256万m2,新增陆域面积6.963万m2,突堤外侧9#~13#泊位的码头岸线向南延长319m,岸线长度由原来的1758m延长至2077m,相应延长东侧护岸341.4m。增加现有9#~13#的泊位长度,水工结构和泊位数量不变,能够同时停靠2艘15万吨(12#~13#泊位)和3艘12万吨(9#~11#泊位)集装箱要求。在岸线延长线上扩建10万吨级码头(水工结构按15万吨级设计),在新增陆域部分新建集装箱堆场、钢杂堆场、护岸、道路、箱式变电站等。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施工期16个月。项目2012年7月31日经环保厅批准投入试运行。
环保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采取抑尘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噪声较大的机械和设备加设减震消声装置;疏浚泥外抛至海洋部门批准的指定抛泥区,并委托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环保培训,加强管理文明施工。
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船舶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设备维修及清洗产生的机械含油污水由码头已建的含油污水站进行处理,对在港船舶和车辆进行定期保养,选用环保型燃料;合理安排装卸作业时间,对噪声较大的机械和设备加设减震消声装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加强厂区绿化,采取生态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制定了《污染海洋环境事故专项预案》、《船舶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预案,并联合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深圳妈湾港务有限公司、深圳妈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航鹏海洋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海域溢油应急清污服务合同。
现深圳港赤湾港区突堤多用途泊位改扩建工程进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阶段,由中山大学负责编制竣工验收调查报告。为了解公众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此公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工程建设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2)对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满意度;(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本工程建设投入运营后在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方面的意见。公众咨询时间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赤湾石油大厦403室
联系人: 蒋工
联系方式:0755-26813351 传真:0755-26819619
E-mail:jiangaichun@cndi.com
验收调查单位: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地环大楼
联系人:孙工
电话:020-84110609 传真:020-84110267
E-mail:453893185@qq.com
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中 山 大 学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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