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調工常見問題解答
1、我司員工需具備哪些條件方可申請招調?
答:根據《深圳市企業員工招調實施辦法》及《CCT招調員工管理規定(07年修訂版)》,擬招調員工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深圳市招調基本條件:
具有城鎮戶籍;
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所從事的職業或所學專業與用人單位擬安排的職業對口;
申報招調前在本單位連續繳納工傷保險費須滿半年以上;
未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
身體健康。
※ 具有高級以上職業資格的,屬農業戶口的員工可申請辦理“農轉非”手續,已婚的,其配偶不受戶籍類別的限制。
公司管理規定條件:
工作表現良好(上一年度綜合考評B以上人員);
主管及以上人員正聘一年以上,普通員工正聘三年以上;
有以下突出表現的員工可優先考慮:
A、 2007年度評為優秀、先進員工、安全標兵、安全個人;
B、 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不計個人得失、無私奉獻的員工;
C、 正聘兩年以上,已取得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已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員工;
注:07年已上報的擬招調員工,因個人原因放棄的,本年度公司將不在納入招調計劃之內。
2、已婚的招調人員在其配偶需符合哪些要求?
答: 已婚的擬招調員工其配偶須具有城鎮戶籍,年齡18-35周歲;
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未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
身體健康。
其配偶須非失業人員,如果在深工作的,審查其在深參加養老保險情況,如屬在內地工作的,需提供在內地就業的投保記錄或證明其就業或從事其他職業的相關證明。
3、招調員工分招工和調工,如何區分?
答:對已在深圳市外已就業、有工作關係且已繳納社會保險的工人,按調工辦理;對未就業,無工作關係,但符合《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幹規定》的技術技能人員遷戶核準條件和社會發展急需人才遷戶審批條件的人員,按招工辦理。
4、調工、招工有何區別?
答:調工與招工區別主要體現工齡是否累計。以調工方式調入深圳的員工,其以前的法定工齡是連續的(以檔案記載為主),其調入前的連續工齡實為繳納養老保險年限;而以招工方式調入深圳的員工,工齡從調入深圳當年開始計算,之前在深圳繳交養老保險年限是累計的。
5、招調員工未成年子女隨遷應具備什麼條件?
答:1、未成年子女應隨母遷入。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擬招調人員,其未成年子女可選擇隨父遷入:(1)獲得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2)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3)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
6、招調人員如有兩個或以上小孩,可否同時辦理隨遷?
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且符合隨遷條件的,可以同時辦理隨遷,但應當出具招調單位所在區人口與計劃生育局開具的審核證明。
7、如果屬於早育的員工,可否申請招調?
答:不可以。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男不滿22周歲生育,女不滿20周歲生育),均不受理招調工申請。
8、辦理招調工過程中招調員工需要提供哪些基本資料?
答:在實際辦理過程中視個人的情況不相同,所提供資料有所不同。
基本資料包括:戶口本(包括戶主卡、本人戶口卡)、身份證、畢業證書(大專以上的須提供驗證證明、待業證(或失業證、失業證明)、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職稱)、計劃生育證明、個人檔案
已婚者另需提供以下資料:
結婚證、獨生子女光榮證、子女及配偶戶口本(包括戶主卡、本人戶口卡)、身份證、配偶學歷證書、其他(如配偶工作證明等)
※ 招調人員和配偶學歷為大專以上的須提供全國統一印制和編號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和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並出具的學位《驗證證明》;
※ 若戶主卡上戶籍類別為家庭戶的須提供戶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 以上資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9、招工是否需要調檔,如果沒有檔案應該怎麼辦?
答:招工不需要調檔。但技校、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擬招調人員都需審查學籍檔案。學籍檔案遺失的,必須提交由畢業學校開具證明並附加蓋學校公章的學籍檔案復印件。服過兵役的,必須提供服兵役期間的檔案。
10、如讀書期間將戶口遷到學校,畢業後遷回原籍但一直未落戶的可辦理招調嗎?
答:不可以。必須先將戶籍關係落到原籍相應的派出所之後,才可以辦理招調。
11、戶口本上的身份證號碼與身份證上的號碼不一致怎麼辦?
答:戶口本上的身份證號碼與身份證上的號碼不一致的,需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上須說明出現兩個不同身份證號碼的原因,同時應當統一身份證號碼。
12、畢業證上的姓名與身份證上的不符,需提供什麼證明?
答:需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和畢業學校分別出具的證明。
13、如果學位證書、畢業證書遺失,需提供什麼材料?
答: 學位證書遺失的,需提供由畢業學校補發的學位證明書。
高中、中專畢業證書遺失的,需提供由畢業學校和畢業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共同出具的畢業證明。
大專以上畢業證書遺失的,需提供畢業學校補發的畢業證明書和驗證證明。
14、擬招調人員符合哪些條件可以免試?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調人員,可免試:
持有規定的執業資格證書的;
參加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或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統考獲得中級以上職業資格的;
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中級職業資格的;
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
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
在各區勞動(人力資源)部門組織的技能競賽中,獲得前三名的;
15、我司招調員工應選擇參加深圳市什麼工種和等級的職業技能鑒定工種考試?
根據招調人員崗位分類,各類人員需參加與自己本崗位工作對口的職業技能鑒定考試,相應規定如下:
1、 作業控制室、箱務室、計劃信息室、PRD擬招調人員必須報考與碼頭相關物流專業的技能鑒定考核(報考物流員要求大專學歷)
2、 信息技術部擬招調人員必須報考與計算機相關專業的技能鑒定考核;
3、 岸橋、場橋、空重叉崗位機械操作員因屬於暫未納入社會化職業技能鑒定的職業,參加由公司自行組織的起重裝卸工崗位技能水平測試。
4、 其他部門人員可自行選擇報考與崗位工作相關的專業參加職業技能鑒定考試。
5、 參加全國計算機高新技術考試類的員工,需獲得兩個以上模塊的合格證書,大專以上學歷的,需獲得兩個中級或一個中級,一個高級證書;高中學歷的需獲得兩個高級合格證書。
注:請參照《2008年深圳市外招調員工職業目錄》選擇相應專業報考。
16、幾年前參加深圳市職業技能鑒定後獲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在今年辦理招調員工手續時是否有效?
答:職業資格證書是對技術技能水平的評價,長期有效,但並不一定能可以辦理招調員工手續。如當年度的招調員工職業工種目錄含有所取得證書的工種(職業),本人又符合當年招調員工條件的,可以辦理;否則不能辦理。
17、在外地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可以申報招調員工嗎?
答:在外地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其職業(工種)屬《2008年度深圳市招調員工職業工種目錄》第一類“社會化鑒定工種”範圍內的,擬招調人員需要在深圳參加相應等級綜合水平測試合格,且符合其他招調要求的可申報。
18、員工今年可以參加外地組織的統考工種鑒定考試,辦理招調嗎?
答: 從今年開始,對全國、全省統考的工種以及全國計算機高新技術考試類的工種,市外招調工工作只認可參加我市勞動保障部門組織考務並監管獲得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為體現公平原則,市勞動保障局將設過渡期,對2007年12月底前在省內其他城市獲得全國或全省統考考試獲得證書的,也認可有效,但《辦法》出臺後在其他城市取得的證書,深圳市將不予認可。
19、寶安、龍崗戶籍居民如何辦理入戶特區手續?
答:在年度計劃指標範圍內,對於在寶安、龍崗兩區常住5年以上、在特區內有自有房產,並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辦理調入手續。如擬招調人員配偶屬於寶安、龍崗戶籍,其本人要求調入特區的,仍以單招單調的方式辦理。
20、08年招調工政策有何調整?
答:08年深圳市招調工政策與07年相比有十項政策調整:
繳納工傷保險費須滿半年以上
緊缺高級技師年齡放寬至45歲
開展技能競賽拓寬人才選拔渠道
設綜合水平測試確保人才素質
到外地參加統考成績不認可
職業工種目錄有新規範和調整
用人單位及其法人要簽“承諾書”
只認可全國統一學歷認證報告
優先辦理技能大比武優勝者入戶
指標有限期縮短為40天